最高补贴1.1亿元,补贴期限3年!厦门出台今年首个地方国际航线补贴措施 世界讯息
2023-02-02 17:47:45 来源: 金融界


(资料图)

金融界2月2日消息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国际航空客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措施》指出,对于从厦门出入境直达亚洲新开通的定期航线,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6万元至12万元补贴,单条航线年度补贴上限为1000万元。对于新开洲际定期航线,按不同航程每班给予82万元至106万元补贴,航线运营年度补贴上限为1.1亿元,自航线开通之日起补贴期限为3年。

具体补贴如下:

支持开通亚洲客运定期航线

开通从厦门出入境直达亚洲空白航点(不含港澳台,下同)的客运定期航线,首个运营年度执飞航班班次>;;72班、第二个运营年度起执飞航班班次≥96班的,该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按下列标准执行:

1.单航程在3500公里以内的,每班补贴6万元;

2.单航程在3500公里(含)以上不足4500公里的,每班补贴8万元;

3.单航程在4500公里(含)以上不足5500公里的,每班补贴

10万元;4.单航程在5500公里(含)以上的,每班补贴12万元上述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自航线开通之日起补贴期限为3年。

支持开通洲际客运定期航线

开通从厦门出入境直达洲际空白航点的客运定期航线首个运营年度执飞航班班次>;48班、第二个运营年度起执飞航班班次≥72班的,该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按下列标准执行:

1.单航程在8000公里以内的,每班补贴82万元;

2.单航程在8000公里(含)以上不足10000公里的,每班补贴90万元;

3.单航程在10000公里(含)以上不足12000公里的,每班补贴98万元;

4.单航程在12000公里(含)以上的,每班补贴106万元上述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1000万元,自航线开通之日起补贴期限为3年。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开通或本措施有效期内开通满3年的从厦门出入境直达洲际航点的客运定期航线,执飞航班运营年度班次>;72班的,航班补贴按开通空白航点的定期洲际客运航班补贴标准的50%计算,该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开通国际客运非定期航线

开通从厦门出入境直达境外航点的国际客运非定期航线,该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按下列标准执行:

亚洲航线执飞航班运营年度班次>;;36班、洲际航线执飞航班运营年度班次>;;24班的,航班补贴标准和运营年度该航线补贴上限分别按开通空白航点定期国际客运航线补贴标准和运营年度该航线补贴上限的20%计算。

支持重点国际客运定期航线

对于从厦门出入境直达金砖国家城市或者2019年一2021年全球机场客运前十名中境外城市的客运定期航线,增加给予该航线补贴标准5%的补贴,该航线运营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旅行社开展国际及地区旅游业务

对于在厦注册的旅行社以及外地旅行社在厦设立的分社(分公司,不含营业部、服务网点)且连续运营一年以上的,每年承接乘坐国际航班(不含包机)从厦门口岸出(入)境的境外来厦旅游人数100人(含)以上,且在厦住宿1晚(含)以上的,旅行社开展国际及地区旅游业务补贴按下列标准执行:

1.在厦住宿2晚(含)以上的乘坐洲际航线补贴100元/人次,乘坐亚洲航线补贴50元/人次。

2.在厦住宿1晚的,按上述标准的70%执行。单个旅行社年度该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市文旅局负责此项政策的执行及补贴资金的预算申报、审核拨付。

其他规定

(一)属于第五航权的客运定期航班,运营年度执飞航班班次~108班的,予以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单家航空公司自然年度在厦门机场国际中转(含国内国际互转、国际互转),航班衔接时间不超过72小时的,给予该航空公司100万元/5万人次中转补贴,自然年度该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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